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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市罰中火2,000萬元 創國營事業污染挨罰紀錄 列印 E-mail
2020/06/30, 週二

      台電台中火力發電廠重啟二號機組,台中市政府昨(29)日晚間決定重罰2,000萬元,並依違反空汙法函送下令開機的台電董事長楊偉甫;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,台電不能因為是國營事業就要求特權,王子犯罪與庶民一樣,對中火沒辦法法外開恩;楊偉甫舉行記者會表示,「若中市府一定要入人於罪才能善罷甘休,我願意承擔所有責任」。


      盧秀燕指出,市府整治空汙不只打「蒼蠅」,更要打「老虎」,中火與台電不能因為是老虎、是國營事業,就要求市府豁免、特權、包庇,既然違法開機,中市就必須依法行事,對中火沒辦法法外開恩,否則就是視法律如無物。


      楊偉甫指出,中市府自行代替環保署解釋空汙法,對台電想開罰就開罰,「身為台電董事長,我不接受中市府不斷操作中火議題,把空汙的責任全推給中火。」中火事件已演變為政治事件令人遺憾,若中市府一定要入人於罪才善罷甘休,願承擔所有責任。


      盧秀燕表示,楊偉甫曾說過供電備轉容量率只要維持「熱機狀態6%」即可,如今又說備轉容量10%無法再面臨各種突發狀況,不只前後矛盾,更不能作為違法啟用中火二號機組的理由,規避老舊燃煤機組除役的規劃,才是令人遺憾。


      台中市環保局長吳志超指出,市府依法辦理,沒有要特別入誰於罪,依據空汙法規定就是移送對工廠運作可全權負責的人;台電自己決定開機,不是台中市叫台電開機、誆負責人入罪。環保局指出,中火二號機組本月24日「預熱」已被市府開罰200萬元,台電收到裁處書後依舊於25日投煤發電,不遵行停工命令,因此昨晚決定依空汙法再罰最高額的2,000萬元,並將楊偉甫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。


      *2020-06-30 經濟日報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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