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者帳號  
  密          碼  
 
忘記密碼 加入會員
 
 
     
   春節期間客服暫停公告
首頁 arrow 新聞總覽 arrow 58303609 arrow 公告與林勝輝訴訟事宜
 
公告與林勝輝訴訟事宜 列印 E-mail
2018/09/19, 週三
      1.法律事件之當事人、法院名稱、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: (1)法律事件之當事人:金豐機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(2)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: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 (3)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:105年度重上字第151號 2.事實發生日:107/09/18 3.發生原委(含爭訟標的): 彰化地方法院於105年2月26日以103年度重訴字第93號民事判決本公司應與陸 泰陽、許曉琪連帶給付林勝輝1億1,771萬4,390元,及自103年8月7日起至清 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。對此林勝輝及本公司分別提起上訴,林勝 輝並追加楊淑婷為被告。

      4.處理過程: 原判決關於命上訴人金豐機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、許曉琪及視同上訴人陸泰 陽連帶給付新台幣壹億壹仟柒佰柒拾壹萬肆仟參佰玖拾元本息部分,及該部 分假執行之宣告,暨訴訟費用之裁判均廢棄。

      上開廢棄部分,上訴人林勝輝在第一審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。

      林勝輝之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。

      第一、二審訴訟費用由視同上訴人陸泰陽連帶負擔百分之五十五,餘由上訴 人林勝輝負擔。

      5.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:無。

      6.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:不適用。

      7.其他應敘明事項:本公司目前尚未收到法院判決書。

      <<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>>


 
會員中心 | 新聞 | 股市論壇 | 未上市股票 | 網站連結 | 公司沿革 | 客服中心 | 委託服務 | 與我們聯絡 |